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因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激发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体制机制,推动“关键少数”更好地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体现到制度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关键少数”坚定不移讲政治、强党性,守初心、保本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决策、开展工作,要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这样更有利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强力的监督体系为保障。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工作生活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纪不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的问责力度。对踩“红线”、触“高压”、越“底线”、闯“雷区”的,要严肃惩处,绝不能姑息迁就。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问责与激励并举,加强对“一把手”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科学制定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创新、履职尽责、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坚守法律底线。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其次,要学习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弄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党在日常工作中处理法治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立场。最后,要依法办事,坚守法律红线和底线,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推进工作。

  尊崇党纪,严守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党员干部强化规矩意识,上紧制度规矩的“发条”。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时刻牢记制度红线不可逾越、法规底线不能触碰,管牢手中权、管住身边事、管好身边人。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带好头、作表率:就个人而言,常怀律己之心,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时刻自我警醒、时刻慎微慎行,始终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就领导责任而言,要提升党纪党规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所谓明大德,即要求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所谓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谋福祉、为地方谋发展。既要办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又要办好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谓严私德,就是要求自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品行,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行政,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率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其身正,不令而行。党员干部在守法方面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对法律心怀敬畏,维护法治权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动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巩固政权,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仅有利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要求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习惯,使法治意识和法治文化厚植于心、外化于行的日常规范,更有利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