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法治建设新要求,奋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在专门及相关部分提出了诸多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我国新时代新征程上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对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报告首次专章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专题论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是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专章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足见我们党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报告首次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发挥法治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

  报告突出强调法治建设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要通过法律制度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过程中推进公平正义,通过严格公正司法使司法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报告突出强调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以法治规范、促进和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区域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为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治支撑。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报告突出强调要在各领域构建成熟定型、具备现代化特征、高质量的法律、制度及政策体系。例如,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等等。

  报告突出强调要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为转变优化政府职能,首先需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统筹党政群、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行政组织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报告特别在公正司法前冠以“严格”二字,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全面准确”的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首要的是落实审判组织办案主体责任,即一方面要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官惩戒机制和法院内外的监督机制,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

  报告突出强调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既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统筹推进”,又要注意发挥政治引领、德治润心、自治厚本、社治辅佐、智治支撑的“五治协同”作用,更要发挥“法治保障”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