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三大焦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其中,必须关注的三大焦点,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概括地说,也就是三个词组:国家治理、法治社会、公平正义。


  第一个焦点:“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的性质定位:“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作出了明确的路径选择:“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更进一步作出了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第二个焦点:“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关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指出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内在动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二是指出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历史基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三是要求加强主体建设:“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四是明确了加快建设的社会条件:“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第三个焦点:“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先指出了总体的奋斗目标,“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是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宏观视角出发,从总体上提出公正要求。

  其次是在依法行政的实践要求中强调公正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是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对执法提出的公正要求。

  再次是在司法体制及其改革上强调公正司法:“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从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制度、司法案件上提出的公平正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