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
废止6件部门规章 修订13件部门规章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对包括《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在内的6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13件部门规章予以修订,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事项,加强部门规章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以法治监管为根本,加强创新制度供给,紧密围绕新时期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立、改、废”,促进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更加系统、规范、协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建设统一大市场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