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八批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今年前三季度办理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00余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为主题发布第八批“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包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省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某纺织公司、某丝绸厂诉河南省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岩某永等三人与云南省某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执行检察监督案,湖北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李某等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土地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

  据悉,最高检今年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响应、能动履职,并依托专项活动,针对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了系列特色“小专项”活动。截至9月底,共办理涉民生民利案件3.3万余件。其中,检察机关办理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00余件。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均为检察机关在专项活动中办理的案件,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安商暖企,促进法院依法审判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