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速览

关键词:企业合规 行刑衔接

  有效企业合规计划的实施,可以推动对企业违法犯罪的规制视角从事后规制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其规制模式亦从外部规制转向内部自我管束。同时,在预防和规制策略上,更加依赖通过外部激励威慑与内部自警自监并重的思路,而非单纯依靠严厉制裁手段。我国在构建有效合规计划制度时,在吸收借鉴国外经验教训基础上,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制定统一的有效合规计划指南,行政监管部门则负责制定具体的行业合规构建标准,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合规组织体系和内部合规制度,强化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的衔接,从而构建起中国特色有效企业合规计划制度。

  ——摘自《法学评论》2022年第5期解志勇、那扬著《有效企业合规计划之构建研究》


关键词:集体法益 比例原则

  刑法对集体法益保护的强化,是预防性国家职能扩张的体现,集体法益成为刑法保护的新对象,使抽象危险犯成为刑法保护的新工具,由此带来刑法发展的新期待与刑法功能的新拓展,同时也带来新问题,包括刑法的系统性危机等。集体法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前者是个人法益的集合,与个人法益之间具有推导关系,都能还原为个人法益;后者是不能还原为个人法益的法益,相比于个人法益而言,更加牢固且不会被轻易破坏,故刑法对其保护界限也更为严格。集体法益之刑法保护不仅需要坚持具体危险原则,正确区分风险与危险,慎用抽象危险犯,而且需要强化合宪性审查,把目的正当、手段正当和法益衡量作为审查的三阶标准。

  ——摘自《环球法律评论》2022年第5期姜涛著《论集体法益刑法保护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