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刘洋、耿生金:本院受理宋友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辽0882民初4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李建波、关丽敏:本院受理原告何庆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323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郭志俊、中基建宏图(北京)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邢玉超、李永敏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3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哲:本院受理原告焦红丽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7民初2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10月27日10时至2022年10月28日10时止(拍卖标的物,延时的除外)在本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程新厂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交通路西段南侧,富民路西侧,现代城大三期15号楼1单元1101号房屋,评估价1329700元,一拍起拍价1063760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三、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四、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五、监督电话0394-8173156,联系人朱法官17639460133,联系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商大道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市福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州鼎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文波:本院受理原告赵红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6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郭静、张海杰:本院受理原告川汇区李静童装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6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刘光旭: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市诚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6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杨喜林: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23民初36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11月15日9时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文杰:原告刘玉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王向阳:本院受理原告项城市顺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4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冀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冀坛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8民初1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常岭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凯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8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10月15日10时-2022年10月16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张敏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86号7号楼34层3406号的住宅,上述财产起拍价750000.00,保证金50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10月29日10时-2022年10月3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罗明会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天明城·人和苑6号楼一单元2704号,上述财产起拍价516640.00,保证金50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杜氏雪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洪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杨万清:本院受理原告张清池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984民初2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李天赐:本院受理原告李雨桐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4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超:本院受理吴志伟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如无法到庭可选择在线参与庭审(应提前告知)逾期不到庭,也未申请在线诉讼的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郭云朝:本院受理原告丁金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2022)冀0505民初107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刘墨:本院受理原告张改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505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李高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4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廖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0123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赵金平、王莉:本院受理原告韩以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311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来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李宜波:本院受理原告周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11民初2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来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邓本奎:本院受理原告侍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11民初3187号案件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来龙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向德华:本院受理原告蒋兆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11民初2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来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郑晓梅:本院受理原告马明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甘2926民初62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