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平利县积极探索“一个市场主体一名法律顾问”机制
统筹各方力量为农业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本报讯(□董盼盼通讯员张婷)“感谢你们既为我们节约了时间,又减少了不必要的花费!”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李某握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探索组建的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人员的手,连连道谢。
李某所在公司的食堂帮厨刘某某因工负伤住院,身体康复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李某遂向该县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人员进行咨询。该团队介入后,调查得知,刘某某因工被烫伤后在安康市人民医院治疗34天,住院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等均由李某所在公司垫付。主治医生告知,刘某某基本康复,可以出院。但刘某某家属表示,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付款项不落实,不让刘某某办理出院手续。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该县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人员积极收集刘某某伤情资料,为双方明晰法律责任,通过多次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这是今年以来平利县积极探索组建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统筹各方力量为全县农业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建立“一个市场主体一名法律顾问”机制,取得的成果之一。
据了解,今年初,平利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在走访调研中得知,一些农业市场主体表示在管理中遇到诸多法律问题亟待解决。为此,平利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开始探索组建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建立“一个市场主体一名法律顾问”机制,为农业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等公益性服务,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难题,为企业纾困解难增活力。
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平利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从全县行业主管等部门中选聘40名执业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工作者和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在县综治中心设立法律顾问办公室,为全县800余家农业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该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已接受农业市场主体法律咨询150人次,上门普法宣传40余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2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