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期刊速览
关键词:婚姻无效 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缔结之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新规定的保护缔结婚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但是被依法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使其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因过错行为致使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并造成对方损害的一方,应当向无过错的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婚姻缔结之际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要件,且须受损害一方当事人无过错。
——摘自《法学论坛》2022年第5期杨立新、李东骏著《婚姻缔结之际的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
对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研究,应将价值定位在债权人对多数债务人的权益实现上,必须通观实体法效果和程序法效果。实体效果上,不真正连带责任对外具有连带规则,对内则有相互影响的绝对效力事项和相对效力时效,以确保债权人权利最大化以及各债务人利益平衡。在程序效果上,应结合诉的主观合并理论确定其诉讼形态,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亦可将所有债务人一并起诉,在共同诉讼的形态上宜采纳普通共同诉讼模式,并把握好相关的裁判技术等问题。
——摘自《法律适用》2022年第8期王国庆著《民法典多数人之债实体与程序融贯研究——以不真正连带责任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