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这场硬仗中,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延伸职能,结合审判工作实践,研判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就如何解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为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为依法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一段时期,有的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后携款“跑路”,有的“黑机构”诈骗、虐待老年人,有的甚至借投资墓地、殡葬服务实施诈骗,严重危害社会,群众反映强烈。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后,最高法下发通知,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此次最高法发布6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不断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表明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养老诈骗犯罪的态度和立场。

  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老年人一旦掉入诈骗陷阱,不仅要遭受经济损失,而且会危害身心健康,影响家庭关系。为此,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对老年人危害性最大的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六类诈骗犯罪,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实现精准打击。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开庭审理养老诈骗一审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审案件122件377人……一个个案件、一组组数据,标志着依法打击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养老诈骗犯罪无一例外瞄准的是老年人的“钱袋子”,并以掏空其“钱袋子”为目的。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除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分子,还必须加强追赃挽损工作。要强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施策,做好涉案财产的甄别、审查、认定及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帮助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余亿元,展现人民法院携手相关部门,以雷霆之力做实退赃退赔相关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老年人“钱袋子”的坚定立场。

  如果说打击养老诈骗刑事犯罪是治标,那么,拓展普法平台,创新普法内容和传播手段,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则是关爱老年人的更为长远之策。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法院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宣传,掀起打击整治宣传热潮。从印发宣传手册、张贴标语到推动反诈宣传进养老院、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从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到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从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到借助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进行普法宣传……人民法院以丰富多样、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促使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这场硬仗中,人民法院不局限于案件审理和追赃挽损,而是进一步延伸职能,结合审判工作实践,研判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从中发现管理漏洞,就如何解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加强相关业务管理,推动源头治理,达到依法完善监管的目的。截至7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400余份。此次发布的鲁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晓雷诈骗案即是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的典型。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人民法院要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发布典型案例为契机,扎实做好审判工作,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为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