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救助“三步走” 实现效果最大化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于婧) 近年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救助对象包含低保户、未成年人、残疾人。
实现从“依申请”被动办理向“依职权”主动办理转变,实行主动告知政策、调查家庭情况、协助办理手续,努力让群众“零跑腿”。今年2月,大武口区检察院依职权发现一起刑事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官立即带案下访对其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实际困难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其申请到4.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结合个案量身定制司法救助方案,做到因案施救,提升救助精准度。如柯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为了让救助金能更好地用于柯某某基本生活和学习开支,大武口区检察院采取分月发放救助金方式,将2万元救助金分10个月发放,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同时,大武口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5年来本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对目前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论证,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认同。
下一步,大武口区检察院将继续对救助对象跟踪巡查回访,对经过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措施,确保司法救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