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朱琳:做普法使者 洒法治雨露

  在同事眼中,她是不知疲倦的“小蜜蜂”;在群众眼中,她是有问必答的“法律明白人”。现任河南省开封市法学会办公室主任的朱琳,自2008年入职开封市法学会专职从事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工作以来,先后参与全市综合治理、执法监督、矛盾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因工作出色,连续3年被评为河南省法学会先进个人,荣获开封市优秀普法志愿者、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大胆创新,勇于实践

  2008年,朱琳入职开封市法学会工作。亲历法学会的变迁和改革,朱琳深知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是履行法学会工作职能的关键。

  为此,她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建议建立党群活动互动推进机制和多元法律服务机制。她先后起草《关于建立“网格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开封市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她设身处地深入基层,帮助各县(区)推进“一市一品牌、一县(区)一亮点”建设工作:扶助兰考县法学会充分发挥“云上兰考普法”平台作用,在“陈所助农”微信视频号上进行直播普法,讲述民法典、防范家庭暴力和校园欺凌等知识,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不断线,截至目前共开展线上普法94期;建议通许县法学会依托高新区法学会工作平台,探索“法学服务站+N”工作新模式,为本区域信访维稳、平安建设、邪教防范、县域治理、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助力龙亭区法学会创新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优化“农民工讨薪”快捷援助服务。

  为深入推进开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朱琳探索在党建引领下的“互联网+多元法律服务”实践工作,联合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与河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在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法学研究基地”;今年组织申报省部级研究课题25项中,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方面的“新时代社区矛盾精细化调解机制构建研究”申报成功,获得省级课题立项支持。


  深耕普法责任田

  在法学会工作多年的朱琳,一直把普法工作放在心上。

  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朱琳重视依托平台优势开展普法工作。她借助市域社会治理部门优势,有效融合党群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多元解纷暨诉调对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根据全市所有村(社区)划分4582个基础网格和9270个二级网格,推行“1+1+1+N”模式(每个网格1名网格长、1名网格指导员、1名律师、若干名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助推开封的普法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为加强普法力量,在朱琳的建议下,开封市法学会组织建立法学、法律专家人才智库,组建律师团队、法律顾问团队、人民调解员团队,整合普法志愿者、企业“红色联盟”、“红色物业”五支队伍和“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巾帼网格员等1.6万名法律法治服务工作者队伍,全方位无死角向全市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近年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成为法学会开展基层普法活动的重要抓手,朱琳统筹开展多元法律服务。她利用微信在群众中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优势,提出在基层行活动中以组建微信群的形式,拓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收集法治问题的渠道,丰富基层普法形式。

  在朱琳的建议下,开封市“一中心四平台”的每个基础网格内都建立网格微信群,并实现全市网格微信群全覆盖。在全市精心搭建“指挥中心+网格+微信群”的社会治理沟通平台,实现普法宣传惠及300万人次/年。

  朱琳本人也主动加入普法志愿者团队,积极开展多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她参与多个社区、乡镇办事处的法律顾问,调解矛盾纠纷1175起,调成率高达97%,防止“民转治安”案件3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0余起。此外,朱琳结合网格“微治理”平台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开展防性侵、防溺亡、防拐骗、防毒品等系列宣教活动。

  朱琳深知推进法治建设任重道远,自己愿作一位播洒法治雨露的使者,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上默默耕耘,让法治如甘露滋润古城开封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