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林州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本报讯(记者何毅 通讯员李广)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家事纠纷案件时,通过“云间法庭”向2名未成年人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这是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林州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该案中程某与岳某婚后育有两女,因岳某常年在外务工,两个女儿均随其母亲程某生活,岳某作为两个女儿的父亲,在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长期未能照顾抚养两个女儿,亦未及时支付抚养费用,在家庭教育中严重缺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要求岳某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并向其送达了《家庭教育令》,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定期给付两个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