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以制度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马晓丽) 为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全院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发力,努力打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检察样板。

  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契机,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解读学习,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并开展“三个规定”专题辅导,组织全员学习讨论等,让每名检察人员深入了解“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干警将“三个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编印《“三个规定”学习读本》及《记录填报应知应会手册》资料,加强干警平时自学;精心定制动漫版“三个规定”视频彩铃,从源头上构筑起防范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防火墙”,为检察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建立《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履职保护办法》,制定执行“三个规定告知书”,以制度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同时,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绩考核范围,作为年底考核评价重要参考和追责问责重要依据,倒逼干警主动、如实填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以及填报事项督查,确保干警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