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侯希光:本院受理原告郝智超诉你、侯书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9民初3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亮甲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安国伟: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唐山聚丰普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刘建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民再8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亮甲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唐山暖融融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唐山聚丰普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刘建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冀02民再8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亮甲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王海鹏:本院受理原告罗艳花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亮甲店法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唐山暖融融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忠诉你单位及唐山聚丰普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安国伟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亮甲店法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安国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忠诉你及唐山聚丰普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亮甲店法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唐金柱:本院受理原告朱福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4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王海军:本院受理原告马洪达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杨清明、哈申高娃:本院受理原告王金风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玉林:本院受理原告胡日吉力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5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方胜军: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国相:本院受理原告孙海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张海明:本院受理原告高仁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49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唐留军:本院受理原告闫小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14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陈宏涛:本院已受理温学才诉你抚养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2022)鄂2801民特117号

  本院于2022年6月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钟元开申请宣告廖中华失踪一案。申请人钟元开称,申请人钟元开与被申请人廖中华系母子关系,廖中华自幼患脑膜炎,留下后遗症,导致神志不清,于2009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期间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找,至今杳无音信,廖中华下落不明已满两年。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廖中华失踪。下落不明人廖中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廖中华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廖中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廖中华情况,向本院报告。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王自信:本院受理原告仵立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李文艳: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魏峰:本院受理原告曹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肖汉生:本院受理原告卫金娥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778-1号

  张文虎:本院受理原告王加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周仲兴:本院受理原告谢祥荣诉被告周仲兴、安徽诗杰绿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冉进:本院受理原告祝来军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高国保: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叶海英:本院受理原告章新良诉被告叶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祝平:本院受理原告曹献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曹献良欠款8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泾县天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本局已采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给你社,但均无法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到你社,因此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请来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现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规定,告知你社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社对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最迟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财政大楼403-404室,电话:0563-5123753;5121894;5123221。

  安徽省泾县财政局


  债权转让通知书

  刘巍:深圳市研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已将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您在深圳市研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所签属的《JK924916846207963137》借款合同下应偿还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74623.07 元。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并催款。

  通知人: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通知时间:2022年6月9 日


  印章作废声明

  我司承建的帝奇大厦项目,因印章名称刻错,不能使用,特登报作废,印章名称为: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帝奇大厦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为:5201039117389,特此声明!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