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和执法联动机制

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6月2日,福建南平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联合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福建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巡山小队”,来到国家公园洋庄大安片区开展巡山活动。

  “这是我们第一次组织司法巡山活动,也是生态司法的一次新探索。”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庭长陈妃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多样性协同保护,武夷山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生态司法+”机制,强化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种茶、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建立常态化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和执法联动机制进行了有益尝试。

  今年6月1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篇”。

  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是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命名的法庭。近年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依托该法庭,立足武夷山“国家公园”“双世遗城市”的地域特点,创新了“三绿”生态司法工作方法,构建了“三一”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创设了“513涉旅审判工作机制”,精准护航国家公园建设。


  “三绿”工作法推动生态保护一体化

  5月30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滕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

  2022年1月,涉案人滕某听说金线兰有药用价值,在明知金线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驱车从江西到武夷山市洋庄大安片区某山场,徒手从岩石上采摘野生的金线兰、草珊瑚、阔叶十大功劳等草药,被国家公园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现场查获。最终,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滕某拘役五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作出后,滕某表示服从判决。

  该案系2021年10月武夷山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公园名单后,首例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也是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创新生态司法“三绿”工作方法以来又一起典型案例。

  所谓“三绿”,一是亮“绿灯”。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联合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出台《生态司法保护“绿色家园”行动方案》,设立国家公园“巡回审判点”,开辟涉生态案件“立、审、执”绿色诉讼通道,目前已巡回审理涉生态案件114件,召开涉生态联席会12场,实现辖区内乡村自然资源保护一体化运作。

  二是布“绿网”。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设立“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与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有效衔接,形成“法庭+国家公园+乡镇”全覆盖生态保护网络,诉前化解涉生态纠纷95件,开展“践行‘两山’理念”等法治宣讲16场,发放宣传材料3400余份。在上述案件庭审时,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邀请了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福建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局干警以及国家公园周边乡镇代表旁听,达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三是打“绿码”。武夷山市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审判工作,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截至目前,已审结乱占耕地建房等涉生态民事纠纷94件,督促拆除水源地违法畜禽养殖设施8000多平方米。上述案件中,滕某的行为不仅要负刑事责任,因其还造成了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破坏及生物多样性的缺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支持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决滕某赔偿非法采摘的7株金线兰的生态植被修复费用550元,并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目前,滕某已依法履行民事责任。


  创新机制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开展的此次巡山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到武夷山国家公园腹地,实地了解该区域的水文生态情况,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及保护措施,辨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检查加固野外红外线相机和宣传标语等,掌握国家公园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更好审理涉国家公园案件提供了有力实践支撑。

  同时,为帮助群众了解和辨别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近日集中宣判了包括前述案件在内的三起典型案件,分别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罪名。

  三起案件宣判后,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福建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局大安派出所、武夷山市司法局、洋庄乡政府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国家公园周边的村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普法宣讲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等人在村庄主街设立“国家公园珍稀动植物”宣传展板,发放精心制作的“保护野生动植物”普法图册,以案释法,向村民宣讲保护野生动植物法律知识,并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所以上述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将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通过法治宣讲活动向群众讲明白,让大家认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工作。”陈妃说,“这是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努力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机融合的‘三个一’机制的生动实践。”

  记者了解到,“三个一”包括一站式服务、一体化保护、一脉性传承。一站式服务,是指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设立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司法保护工作站,集法律咨询、诉前调解、案件受理、诉讼调解、审判执行等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高效审理文化遗产保护案件。一体化保护,是指该法院联合文物保护单位出台《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工作方案》,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做好文化遗存矛盾评估和纠纷化解工作。一脉性传承,是指该法院汲取朱子文化精髓,制定“问源、扬和、谕理、循法”的“朱子·家”八字审判工作法,以及“正、清、俭、静”的“朱子·茶”廉洁文化,设立家事巡回法庭,妥善审理家事纠纷452件,营造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乡村和谐的文明风尚。


  依法守护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

  武夷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生态圈保护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拥有两张响亮的名片,即茶文化名片和旅游名片。

  武夷山茶文化源远流长,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突出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开设涉茶案件“绿色窗口”,涉茶纠纷就地受理、优先审理、线上解纷。截至目前,该院已高效审理茶叶购销、侵权等纠纷386起,同时在村居派驻“法律特派员”,解决茶农、茶企“急难愁盼”问题35个。与此同时,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与市消委会联合推出茶叶买卖“先行赔付”机制,推进茶叶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涉生态茶园权属争议、拆迁安置等纠纷,司法助力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茶产品等行为。

  在南平市推动该市全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为全面提升旅游产业服务品质,创设了“513涉旅审判工作机制”,促进旅游市场全面提档升级。该法院创新实行涉旅纠纷流动调处、速裁速审、判前研讨、先行赔付、远程办案5项措施,在旅游民宿集中村设立“共享法庭”,“线上+线下”就地化解涉旅纠纷。同时,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指派专业法官集中审理涉旅纠纷,聘请旅游从业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陪审员,建立涉旅纠纷专家库,多元化解旅游纠纷。另外,该法院还与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企业、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衔接,结合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旅游行业主体发出司法建议。

  “只要实现各个部门联动,一起依法守护好绿水青山,同时让公众参与进来共同保护武夷山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之路,生态宜居的武夷山就会变成‘金山银山’。”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院长陈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