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星代言要自觉遵法守规
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月30日法治网)
据报道,景甜代言的这款产品是“无限畅燃脂豆”,又叫“无限畅果蔬压片糖果”,是由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健康休闲功能性食品,主要成分是抗性糊精、褐藻胶、白云豆粉、复合果蔬粉等。该食品的对外宣传标语是:“具有阻断脂肪合成跟预防脂肪堆积的作用,主要是帮肥胖用户群体有效管理自己的体重。”营养专家表示,抗性糊精等成分根本不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功效,主要是让人吃了之后没有饥饿感,或者让人腹泻,从而达到减少进食、减轻体重的目的。
根据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事件频出。如果产品确实过硬,商家通过明星代言成功推销产品,消费者通过明星代言选择购买中意的商品,明星则以代言获取相应报酬,可谓各得其所。但现实情况是,部分商家以明星代言为掩护销售不合格产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将某些代言的明星拉入了泥潭。有网友直言:品牌好时,代言人和企业赚得盆满钵满;品牌出了问题,代言人岂能独善其身?
法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不论名气多大、流量多大、平台多大,都必须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惩处,付出沉重代价。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对于明星及公众人物来说,应当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明星及公众人物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要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