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涉疫谣言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责任人。每一个人都应当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慎用自己手中的传播权,从权威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传谣造谣,压实个人防疫责任。
5月12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32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民生保障物资货源充足,外卖快递配送不停,所谓“封城”“静默”都是谣言。针对谣言,北京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将编造发布相关谣言的姚某(女,38岁)查获。经查,2022年5月12日13时许,姚某未经核实,编造所谓的“紧急通知”,称“今天下午发布会要求北京未来3天静默,全市暂停外卖和快递等服务,请大家尽快准备未来3天的物资”,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姚某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月13日光明网)
近几日,我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继续下降,但有的地方本土传播尚未完全阻断,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涉疫谣言严重误导公共舆论、扰乱社会秩序。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群众对涉疫信息高度关注,容不得任何谣言扰乱民心。北京警方近期对于涉疫谣言迅速开展调查处置,通报多起编造涉疫谣言案件,彰显了公安部门对此类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的决心。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需要我们每个人齐心协力、共同抗疫,但却总有一些人“不合群”,在网上传播谣言,不但对一线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造成了干扰,也无形中对广大人民群众形成了“二次伤害”,损害了公众利益。“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造谣生事者无非是为了开个玩笑、哗众取宠或吸引流量,才编造不实之言传播。但谣言的传播给公众造成误解,加剧了人们对于未知的恐惧,折损了信息传播的价值,破坏了无数人为之努力、付出血汗的大局。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责任人。每一个人都必须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涉疫谣言、扰乱疫情防控大局必将付出法律代价。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关于“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明确指出,“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我国网络安全法明确,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疫情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对谣言坚决说“不”,慎用自己手中的传播权,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信谣传谣造谣。要加强自身的媒介素养,用一双慧眼辨别是非曲直,多让“子弹飞一会儿”,转发信息要确认信息的真实性,不编撰,不夸张,不盲目转发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不让谣言“牵着鼻子走”,避免盲目传播。同时还要加强自律,从权威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压实个人防疫责任。
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力量。相关部门单位要坚定抗疫信心,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好人民战争”的要求,加强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责任意识、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承担防控责任和义务,筑牢群防群控防线,让涉疫谣言无可乘之机,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