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印发指导意见广泛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 □吴灿东) 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广泛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六聚焦”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要求各地各单位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聚焦“息纷安民”办实事;聚焦“立法利民”办实事;聚焦“执法为民”办实事;聚焦“司法惠民”办实事;聚焦“普法润民”办实事;聚焦“服务为民”办实事。
《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地各单位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三个方法步骤: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研,更加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科学设定办事项目。加强分析研究,按照全面覆盖、分级实施的原则,精准设定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协调、督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为民办实事”的舆论氛围。
《指导意见》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督促“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落实。要立足单位职能,强化条线指导,彰显项目整体实效。要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找准工作抓手,丰富实践活动内容,把实事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