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执行
本报讯(□王宏伟)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执行。该计划由立法计划项目、专项修改和立法论证项目三部分构成。
立法计划项目9件。其中制定项目3件,包括:辽宁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辽宁省减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担规定;继续审议项目2件: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修订项目4件: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专项修改1项。将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入法,对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合同、金融等信用环境建设重点领域10件地方性法规实施专项打包修改。
立法论证项目13件: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辽宁省城市地下管道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辽宁省村卫生室管理规定、城乡诊所管理规定,辽宁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辽宁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辽宁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辽宁省中医药条例,辽宁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