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办理情况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近九成原告为中青年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6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新业态、新模式纷纷进入司法视野,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涉及直播电商、数字营销等新业态,超前点播、PK带货、流量推广等新模式。从诉讼主体上看,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多为中青年网络消费者,占比89.8%;被告多为平台公司,占比97.2%。从涉诉领域上看,近80%的案件集中在票务出行、知识分享、购物平台、二手交易等领域。从诉讼主张上看,数字服务多元化趋势明显,不仅涉及经济活动,而且涉及用户情感层面的需求,如网络游戏中,用户往往不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是要求恢复账号、游戏装备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网络服务领域发展紧跟网络消费需求,服务模式新、创新升级快,让网络消费者生活更美好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比如部分网络服务提供者身份标示不清晰,尤其在提供集合服务的平台上,容易出现交易各环节的服务提供者公示不清晰的情形,一笔订单存在多个服务提供者。此外,还有格式条款提示告知不明显等问题。

  另外,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二手交易平台未尽到验机义务需承担责任、外卖平台优惠套餐价格高于单点价格构成欺诈、游戏运营商封禁使用“脚本外挂”账户具有合理性等6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