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物馆法渐行渐近
博物馆立法,要健全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博物馆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为博物馆的硬件设施、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提供完善的法治保障,完善博物馆绩效考评体系,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
近日,记者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获悉,该委已促请有关部门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用地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同时积极开展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博物馆数量逐年增长,但仍存在非国有博物馆“用地难”等问题。因此,有关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建议,完善相关立法,推动解决制约非国有博物馆馆舍场地等问题。
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现状
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石东坡教授表示,博物馆是历史文化传承、存续和利用的重要渠道,又是参与、保障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支撑,还是贯通文化赓续与文化繁荣,乃至为文化产业提供创意来源和符号资源的“基因”宝库。因此,2015年3月20日起实施的《博物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这为吸纳和集聚各方面有益力量积极推动博物馆蓬勃发展提供了行政法规层次的重要依据,为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主办和管理博物馆开辟了法律空间。
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备案的博物馆5788家,其中5214家免费开放,定级博物馆达1224家,非国有博物馆增至1860家,行业博物馆825家,类型丰富、主体多元的现代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
石东坡认为,我国博物馆数量快速增长的背后是人民群众越来越强烈、多样、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还需要相关部门在博物馆建设投资、规划管理、国土空间、类型体系、馆藏布展、传播利用、优化法治环境等方面进行系统变革。
邓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南阳师范学院邓瓷研发中心负责人赵长根多年来一直有一个梦想——建一座邓瓷博物馆,制约他的除了用地难等问题外,还有目前非国有博物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同时,他深入走访调研,发现许多地方没有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整体布局,并制定完善的审批、监管、扶持机制,这使得一些已建成的非国有博物馆多处在自生自灭境地。为此,他希望尽快出台博物馆法,在法律上明确非国有博物馆的身份定位,系统规范行业发展,引导更多的收藏家加入该行业。
立法规范的现实需求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穆永强认为,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民间收藏热迅速升温,许多民间收藏家有意愿兴办博物馆。《博物馆条例》颁行后,形成了非国有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相互补充的格局。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文物外流、保护文物,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副馆长赵志强表示,《博物馆条例》共6章47条,是我国关于博物馆事业发展的一部全国性行政法规,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设立、管理、服务均有明确规定。但近年来,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迅速,也出现了一些乱象。例如,有的非国有博物馆借建馆之名圈地建房,仅将小部分场地用于藏品展示,大部分场地用于和文物无关的经营性开发;有的非国有博物馆内的文物藏品来源不明、赝品频出;有的非国有博物馆安全设施、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开放时间随意更改。这亟须在立法层面予以进一步突破,从而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持续发展。
穆永强表示,从现有体制上看,目前非国有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同属“文化类非企业”的“非营利性社会机构”,但国有博物馆与行政管理部门的隶属关系明确,而非国有博物馆则多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使得一些非国有博物馆建成后没有“输血”渠道及自身“造血能力”,影响其可持续发展之路。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明确非国有博物馆的法律地位。
博物馆立法应考虑多方因素
记者注意到,有关博物馆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入境展览管理暂行规定》《考古发掘品管理办法》等。
石东坡表示,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等对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多样化的制定主体在增强政策法规供给时效性、保证各部门在博物馆管理中各司其职的同时,也可能造成这些制度在内容、效力上的相互冲突、政令不一,从而加大科学、协同和有效监管的难度。博物馆事业发展专项立法,既可以有效约束行业发展乱象、指导博物馆行业发展,也能呵护、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馆热情。
穆永强建议,博物馆立法,要健全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博物馆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为博物馆的硬件设施、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提供完善的法治保障,完善博物馆绩效考评体系,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
石东坡认为,博物馆法应担负起博物馆规划、建设、促进、管理和运行的全过程、全领域和全链条法律调整的责任,并非是文物保护法下的特别法、专门法,而是博物馆领域或行业的“基本法”。同时,博物馆法应是系统、精准界定和规范博物馆性质、定位、功能、权能、要素、机制等各方面的发展法、促进法,要明确博物馆事业中各方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程序和责任,尤其是监管权力、馆藏权益与受益权利等。同时,它还应承载着博物馆文化内容原真性、安全性和价值性认定、监管和保障的重要任务。
穆永强表示,非国有博物馆不但需要立法确保其享有同国有博物馆同等的地位,还要以法律形式给予非国有博物馆制度和政策保障,破解其藏品真伪和来源的合法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