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阿古达木、香花:本院已受理邰金胜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包长所:本院已受理秦玉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阿拉木斯、玉英:本院已受理于海涛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海珍:本院已受理于彦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浩拉沁:本院已受理段广春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额尔敦仓、包华:本院受理原告任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2民初816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韩桂霞:本院受理原告潘晓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2民初283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玛日赛玛、孟凡玲、孟凡君:本院受理原告董淑琴诉你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本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三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三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 内0421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2022)内0421民初1361号
苏国宝、吴海芳: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2021)桂0923民初5850号
范艺波:本院受理原告廖芳胜诉被告范艺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其所欠原告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2、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在本院英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
章文旺、章霞霞(住甘肃省东乡县河滩镇东干村十五社47号)、祁光成(住甘肃省东乡县河滩镇祁杨村九社7号)、祁海彦(住甘肃省东乡县东塬乡林家村九社9-2号):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2926民初1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塬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发光、李菊英(住甘肃省东乡县河滩镇东干村1社57)、汪化荣、张瑞芳(住甘肃省东乡县河滩镇东干村十五社10号):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2926民初1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塬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陇南华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宕昌县供电公司诉被告张军、陇南华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第8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周爱宁:本院受理原告李铁生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张书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朱丽红:本院受理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王宝兰:本院受理原告卢开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原告卢开桂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926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
(2021)皖1823民初2478号
王琳:原告朱阳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76号
明瑞鑫:本院受理原告郑根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55号
徐志高:本院受理原告吕广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11号
黄明红:原告张代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凤中秋:本院受理原告汪庭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36-1号
陶帅: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26-1号
卢旭海:本院受理原告陈智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1)皖1823民初2545号
唐义国:本院受理原告杨雪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79号
黄英:本院受理原告高顺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鲍庆群:本院受理的原告谢长芬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