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镇雄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元影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7MA6K386U8M)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282民初602号

  李阿强、米磊:本院受理原告张雪祥与被告李阿强、米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胜龙:原告于岩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30日10:00分(节假日顺延)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东运:原告张青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30日9:30分(节假日顺延)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巧连:原告常弯弯诉你与第三人赵号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30日9:00分(节假日顺延)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法庭开庭审理,途期将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庆元:本院受理原告顾学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海梅、戴爱慧、戴爱双:本院受理原告孙咸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安平:本院受理原告戴晓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522破2号

  本院根据安徽合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6日裁定受理安徽合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3月3日指定安徽大鸣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合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合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4月4日前,在工作日向安徽合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青年嘉园三号楼五楼;邮改编码:237400;联系电话:范伟律师18356400300,邹坤坤律师1855588843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合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徽合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10时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522破1号

  本院根据安徽合安汉隆铸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6日裁定受理安徽合安汉隆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3月3日指定安徽大鸣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合安汉隆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合安汉隆铸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4月4日前,在工作日向安徽合安汉隆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霍邱县城关镇蒙城路青年嘉园三号楼五楼;邮政编码:237400;联系电话:范伟律师18356400300,邹坤坤律师1855588843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合安汉隆铸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徽合安汉隆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安平:本院受理原告陶元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621民初371号

  杨坤杨:本院受理原告王义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621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621民初279号

  丁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兆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621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亚飞: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界首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蕾虹:本院受理原告洪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河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向琪:本院受理原告张红海诉王向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翼0727民初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春雨、韩秀丽:本院受理原合张红海诉王春雨、韩秀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冀0727民初5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公告

  周晓峰:本院受理原告王雅男诉周晓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冀0727民初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再军:本院受理原告董春清诉刘再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727民初12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廷)在本院东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公告

  现因疫情防控需要,经莒南县人民法院同意,原定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嘉磊石材有限公司、莒南欧拓石材有限公司、临沂福慧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山东奥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时间延期至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请各债权人登录临沂中院破产平台(https://sdly.courtpcw.com/#/Index)参加会议。特此公告

  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嘉磊石材有限公司管理人、莒南欧拓石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奥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福慧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9日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媛媛:本院受理原告高志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983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召回公告

  我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生产的枣蓉馅饼,经抽检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主动召回该批次产品,召回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4月9日,召回区域为河南省。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请经销商配合我厂开展召回工作;已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请在购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有效购物凭证向我厂或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对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生产商:夏津县佰麦香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夏津县东李官屯镇李楼村,联系人:赵风全,电话15698227999。


  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南货速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39XM9A):本委受理宋孟醒、韩雨衡与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它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东劳人仲案字〔2021〕2905号、290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1、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河南货速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宋孟醒拖欠工资3400元、二倍工资差额14800元、经济补偿85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壹万玖仟零伍拾元整(¥19050.00);2、被申请人河南货速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韩雨衡拖欠工资6833.3元、二倍工资差额35128.6元、经济补偿1708.3元,以上共计人民币肆万叁仟陆佰柒拾元贰角(¥43670.2)。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3月9日


  换发《保险许可证》公告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赤峰监管分局批准,变更换发《保险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编码:000148150400

  许可证流水号:00127542

  设立日期:2015年12月20日

  发证日期:2022年02月28日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银河路西、松四路东、丽水河畔二期G2、3号楼2-301

  联系电话:0476-8869299

  换发《保险许可证》公告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支公司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赤峰监管分局批准,变更换发《保险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编码:000148150421

  许可证流水号:00127543

  设立日期:2018年02月09日

  发证日期:2022年02月28日

  地址: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南学苑路西车管所三楼

  联系电话:0476-5609777


  关于“湖北川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北健康食品工业城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湖北川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在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川东大道北侧建设“武汉北健康食品工业城项目(变更)”。征求有关意见如下: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矩形范围。项目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www.huaqingeec.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161

  (2)纸质版报告查阅途径:请联系严运钧经理,电话:13094192192邮箱:769629306@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21日。

  湖北川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关于“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光刻胶材料、医药原及荧增白剂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拟在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内建设“光刻胶材料、医药原及荧增白剂技改项目”,征求意见如下:

  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矩形范围。项目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7xRpPOqEr26yty25KCuVw提取码:fa0z。

  纸质版查阅途径:请联系王凤华经理,联系电话:15897933609,邮箱:308499471@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初始发布起10个工作日。

  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