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记者张志强) 《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于1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山西阳泉第一部历史文化领域地方性法规,也是山西首部以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内容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同时借鉴参考《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综合考虑阳泉实际情况制定。
据介绍,《条例》根据阳泉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现状,创新制度设计,完善管理措施,扩大了保护范围,突出了保护重点,创新了精神传承,强化了刚性约束,并设立了纪念日、宣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