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海事法庭党建联盟签署合作协议

  本报讯(□魏小欣) 近日,由上海海事法院牵头,上海、南京、宁波、武汉四家海事法院10个派出法庭的党支部签署《长三角海事法庭党建联盟合作协议》。这是深化落实2021年四家海事法院签署的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

  长三角海事法庭党建联盟旨在通过共育联盟品牌、共研审执主业、共享信息资源、共建交流机制等合作举措,切实加强长三角海事法庭党组织交流合作,夯实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共建、共创、共享、共赢良好局面,为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海事司法保障。

  上海海事法院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自贸区法庭)、长兴岛派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泰州、南通、连云港法庭,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海事法庭、台州法庭、温州法庭,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的10个党支部通过视频连线参加会议,签订《长三角海事法庭党建联盟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