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绩显著

打掉涉黑涉恶组织1000余个


  本报讯(□刘学农 吴昊)2018年至2020年,根据党中央作出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山东省重拳出击,打掉涉黑涉恶组织1000余个。

  在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之际,山东省各级有关部门坚持乘胜追击,向着残余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攻势。2021年,全省侦办涉黑组织10个、涉恶犯罪集团57个、涉恶犯罪团伙25个,破获刑事案件1307起,刑拘犯罪嫌疑人700人。


  重拳出击,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态势

  2021年5月1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潍坊一特大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傅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自2013年开始,该犯罪集团在江西、上海等地成立多家所谓“互联网金融”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9亿多条,设置“套路”实施诈骗,被害人多达26万多人,涉案金额7亿多元。为迫使借款人还款,该犯罪集团通过发送威胁侮辱短信、合成淫秽图片等方式,对借款人及其亲朋实施滋扰,造成多人自杀身亡。潍坊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一举打掉该犯罪集团。

  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套路贷”违法犯罪占很大比重。济南市以徐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1年10月注册成立投资咨询公司,招募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高利放贷和帮他人收账业务,以“砍头息”、高额月息,或以房产、车辆等财物抵押的方式对外放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索债牟利。在代为讨债过程中,使用枪支、刀具犯罪工具,以殴打、拘禁等手段,向欠款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实施非法拘禁9起、敲诈勒索7起、寻衅滋事犯罪6起、抢劫1起、诈骗1起、强迫交易1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非法持有枪支、包庇罪各1起。该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主犯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分别判处其他被告人十五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山东省各级政法机关持续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去年以来,对1100余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700余名罪犯完成一审判决。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

  2021年11月10日,山东省扫黑办召开重点行业领域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7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其中,有涉及信息网络领域的枣庄马某、蒋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犯罪集团以网络店铺广告词中包含“最”“环保”“无毒”“永不”等词语违反广告法,向全国20余个省份2000余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威海蔡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犯罪集团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扣船只、强迫渔民无偿劳动,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收购水产品,通过虚假操作诈骗国家渔船燃油补贴、“菜篮子”工程项目补贴。

  有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滨州李某恶势力团伙案。该犯罪团伙强迫途经车队让其“带车”,帮助所带车辆逃避处罚。

  2021年,在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的基础上,山东省结合实际增加乡村治理和金融放贷两个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在信息网络领域,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万余名;在自然资源领域,共查处255起违法开采行为(案件),对18起重点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在交通运输领域,共查处违法案件7万余起,查处违法违规运输企业1.7万余家;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17处,对141家企业给予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罚款等处罚;在乡村治理领域,研究制定防范整治“村霸”问题的具体措施,持续改善农村治安环境;在金融放贷领域,排查出问题机构500余家,约谈88家机构主要负责人,下发监管意见书20余份。 

  在依法打击和惩处一批“渔霸”“车霸”的基础上,各行业领域选取典型案例召开案件剖析会,健全完善相关监管机制100多项,实现“以案促管”“以案促治”。


  加强基层治理,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2021年9月17日,疯狂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非法采矿、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多种犯罪的“恶村官”被判刑。当日,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前屯村的百姓喜不自禁、奔走相告。

  2007年11月,黄某通过不法手段攫取了前屯村村主任一职,并网罗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担任“马前卒”。为达敛财目的,以暴力、威胁等多种不法手段,大肆插手当地拆迁、企业征地、矿产开采等业务,疯狂作案数十起。接到群众举报后,临沂市迅速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将该犯罪集团20余名成员绳之以法。

  为切实加强基层治理,该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8个方面具体措施,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了制度支持。

  为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该省先后修订完善省级有关指导性文件数十项。在狠抓“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同时,坚持在建立组织、建强队伍、建好阵地上下功夫。

  注重建立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完善工作机制,“中军帐”作用发挥明显。

  注重建强队伍。该省扫黑办组建了由17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的扫黑除恶特派督导专员、社会监督员以及扫黑除恶斗争专家库“两员一库”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人员能力水平。

  注重建好宣传阵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图片展”、推送公益短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促进结合融合,强化监督监管

  在“打伞破网”工作中,该省纪委监委机关研究制定意见,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部署、落实。2021年,全省对“有黑无伞”“黑大伞小”以及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线索进行全面复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38起,处理1336人,移送司法机关90人。

  政法机关与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办案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以“三书一函”的形式通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整改。2021年,六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共向司法机关移交81条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办案机关共制发六大行业领域“三书一函”1100多件,推动各类问题整改。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加强监督工作。从去年11月下旬开始,组建8个扫黑除恶斗争特派督导组,对全省各市开展为期2周的特派督导。先后约谈办案人员300余名,查阅档案资料600余份,对40余件重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抽查32份“三书一函”办理情况,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为进一步将扫黑除恶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平安山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该省研究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完善考核指标,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