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盗图抄店”需要“监管滤镜”
近期,有媒体报道,网店跨平台盗用其他商家爆款商品图片甚至照搬其他店铺页面信息和商品资质证书的现象并不鲜见,这让消费者产生混淆甚至上当受骗。而被侵权的中小微商家,则面临维权难的困境。
市场竞争中,有些商家花钱费力,设计出了独具特色的营销图案,甚至经过长时间磨合修改打造出了爆款图案,这些图案具有独特标识性、代表性,是商家的一种营销卖点,一种营销软实力。而其他商家把别人已经设计成熟或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图片、店铺页面信息等直接拿来为己所用,甚至把商品资质证书也一并拿来,实际上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盗图抄店”行为很容易引发市场混淆,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和经营者的属性发生误认,既会侵犯“原创”商家的竞争权益,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也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要遏制“盗图抄店”行为,需要“监管滤镜”。“原创”商家应该积极举报“盗图抄店”行为,为监管介入提供线索。市场监管等部门则应加强对“盗图抄店”问题的关注,将其列为线上巡查的一项重点,纳入长效监管机制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问责,让侵权者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去年6月和11月,江苏常熟、浙江绍兴的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查处了全国首例和浙江省首例网店跨平台盗图不正当竞争案,依法打响了反“盗图抄店”的“第一枪”,对其他地方的监管部门具有示范引领意义,对商家则产生了很强的惩戒、震慑、教育意义。期待着各地监管部门能够积极跟进,形成打击“盗图抄店”的高压态势,营造统一、公平的市场环境。
同时,电商平台也应依据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起必要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对“原创”商家投诉举报的处置效率,压缩处置时间,降低商家的维权门槛和成本。要依托大数据系统加强对商品、店铺营销图案的主动检索比对,发现相同或近似的营销图案,启动甄别、核实程序,对涉嫌“盗图抄店”的商家,不仅要采取撤销、修改或屏蔽营销信息等措施,消除市场混淆影响,还要视违法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消费者要提高甄别能力和维权意识,遇有侵权行为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些商家用“造假滤镜”盗用营销图案伪装修饰,投机取巧,走提升竞争力、增加交易机会的捷径,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就该用“监管滤镜”拆穿这种营销伪装,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让“盗图抄店”现出原形,维护“原创”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呵护、鼓励市场创新,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