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检方公益诉讼推动“韶山五杰”等烈士墓保护

  本报讯(记者廖隆章 通讯员易超群 喻婧) 中共韶山支部是毛泽东亲自创建的农村党支部。1927年“马日事变”后,韶山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被迫转入地下。中共韶山支部最早的5位成员毛福轩、庞叔侃、李耿侯、毛新梅、钟志申,都先后惨遭国民党杀害,史称“韶山五杰”。

  今年1月,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潇湘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韶山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走访多家单位,查阅档案、走访村民、建立台账,对全市范围内的散葬烈士墓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发现了包括“韶山五杰”庞叔侃、毛新梅、钟志申在内的15名未列入等级的革命烈士墓地的大致范围,但墓地周边杂草丛生,墓碑、碑文存在一定程度污损,有些更是无路可寻、枯叶堆积,保护情况令人堪忧。为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韶山检察院办案人员主动与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诉前磋商协调,就散葬烈士墓的整改问题达成了共识。相关烈士墓地正在有序修缮中,已累计投入资金18万余元。

  韶山检察院还以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为切入点,围绕韶山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大局,向韶山市委提交了《关于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从改变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多元筹措资金、注重开发利用方面提出了建议。11月25日,韶山市政府发文将庞叔侃、毛新梅、钟志申三位烈士墓升级为县(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在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中,韶山检察院办理的毛新梅等15名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成功入选,对于引导全社会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更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