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疫情治理与国际抗疫合作
编者按:9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本报特邀专家学者就会议有关精神进行深入探讨。
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强调,“要加强政策对话和沟通协调,尊重彼此合理关切,及时化解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把稳上合组织发展方向。”“要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弘扬科学精神,深入开展国际抗疫合作,推动疫苗公平合理分配,坚决抵制病毒溯源政治化。”这不仅是对未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准确判断,也指明了疫情治理的路径和方法,意义重大。
我国疫情治理的理念、思路与成效
我国疫情治理的理念。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时,国内既没有疫苗,亦无特效药,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很大难度。对此,2020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他强调,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2020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时再次强调,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是第一位的,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2020年5月2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重大疫情面前,我们一开始就鲜明提出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可见,我国疫情治理的理念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国疫情治理的思路。2020年2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由此确立了我国疫情治理的思路,即依法、有序和科学防控。
依法防控。法律调整人的行为并通过权利义务彰显社会规范,具有稳定性、预见性特征,即能够在不确定性中提供一种相对稳定的预期。作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采取的管控、隔离、封闭等措施涉及政府公共权力扩张和个人权利克减,最显著的是公民行动自由将受到一定限制,因而必然需要法律尤其是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的有力支撑。同时,我国按照《国际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疫情信息和分享病毒基因序列。可见,我国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科学防控。新冠肺炎作为一种传染性疾病,有其自身规律和特点,这要求我们应当本着科学态度、遵循科学规律、运用科学知识开展疫情防控。从2020年1月16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到2021年4月14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我国已就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发布了9个版本,这本身就是一种科学防治探知。对健康人群而言,我国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接种疫苗,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截至2021年9月27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20318.5万剂次。同时,针对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我国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疫苗药物研发、新冠诊断治疗、公共卫生管理等领域,实现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和高效防控。
有序防控。“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疫情防控属于综合性社会治理行动,涉及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教育、科技、社会治安、海关、农业农村、工信等多个领域、环节,如果不能有序运行,那么疫情防控的社会实效将大打折扣。我国在压实“四方”(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责任基础上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并充分认识到人员流动、人群聚集等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并防止疫情蔓延,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
我国疫情治理的成效。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形成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格局,迅速形成了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展现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并最终形成了“中国范式”。在党的领导下,打赢了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同时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慎终如始,在疫情治理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毫不放松地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各项工作。
国际抗疫合作的必要性和路径方法
国际抗疫合作的必要性。新冠肺炎疾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具有较强的传染性。随着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和不断深化,疫情防控“输出”或“输入”风险显著增加。换言之,疫情蔓延不分国界,这决定了疫情治理绝非一国或一地之事,出于风险预防和危机化解的目标,大家应寻求共识走国际抗疫合作之路,强调协同治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迄今已有20年的历史,现有8个成员国、4个观察国和6个对话伙伴国,其在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基础上,不仅在对外贸易总额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在国际卫生合作领域取得了诸多进展。上海合作组织开展国际抗疫合作,对世界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不但超越了一国或一地的抗疫治理工作,将为全球抗疫发挥极为关键的重要作用。
国际抗疫合作的路径方法。国家抗疫合作的路径方法有很多,但从紧迫性、重要性等角度考量,以下两个方面至关重要:
提供物资设备援助,分享抗击疫情经验。尽管上海合作组织各个成员国国情不同,文化各异,但在全力抗击疫情问题上高度一致。秉持这一共同目标,各成员国一方面要积极治理国内疫情,另一方面要向其他成员各国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成员国同舟共济、守望相助,为上海合作组织稳定发展和国际抗疫合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和能量。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除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和医护设备等援助外,还向多个国家派出医疗专家组分享抗击疫情经验。既立足于上海合作组织,又远超于上海合作组织。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已对人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形成了空前挑战,它深刻地表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利益紧密相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
推动疫苗公平合理分配,全力保障国民健康。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对公民负有尊重、保护和实现人健康权的义务。换言之,国民健康权的实现,需要国家履行健康给付义务。但囿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能力差异,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健康给付能力更弱,范围更窄。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疫苗是战胜疫情的利器。要把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当务之急是要在全球范围内公平合理分配疫苗。中国已向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12亿剂新冠疫苗和原液,将努力全年对外提供20亿剂疫苗,并在向“新冠疫苗实施计划”捐赠1亿美元基础上,2021年再向发展中国家无偿捐赠1亿剂疫苗。中国通过援助、出口、合作生产等多种方式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疫苗,以实际行动破解疫苗“产能赤字”“分配赤字”,彰显了“慷慨无私的国际合作精神”,展现了大国担当,为国民健康树起坚实屏障。
坚决抵制病毒溯源政治化。病毒溯源对实现有效防控、防止类似疫情再次发生、保护人类健康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1月14日至2月10日,17名国际专家与中国专家组成中国—世卫组织联合专家组,开展了为期28天的病毒溯源考察研究。研究结束后,专家组提交联合研究报告并指出,新冠病毒“极不可能”通过实验室传人,“比较可能至非常可能”经中间宿主传人,“可能”直接传人或通过冷链食品传人。报告还明确指出,需要从全球角度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不是一个地区开展未来的溯源工作。
病毒溯源是一个应由国际社会共同负责的科学问题,是一项应当由科学家调查研究的工作,唯有如此,方能得出权威并令人信服的结论。少部分国家别有用心,要对抗不要团结,要推责不要负责,将原本属于科学解决的问题政治化,不仅践踏科学,漠视生命,而且严重破坏国际抗疫合作,是极端错误的。2021年8月2日,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个政党、社会组织和智库向世界卫生组织秘书处提交《联合声明》,强调面对新冠病毒对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严重威胁,国际社会需要加强抗疫合作,呼吁世卫组织客观公正地开展全球新冠病毒溯源研究,坚决反对将溯源问题政治化。《联合声明》表示,坚决反对各种政治化、标签化、污名化的企图,反对政治因素和政治操弄干扰研究进程和国际抗疫合作。这不仅支持中国的做法,也支持全世界科学家进行公正、无关政治的研究。
(作者为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