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陈和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既涉及供水服务等民生领域,也涵盖标准必要专利等高新技术领域。既包括传统的侵害商业秘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也及时回应了网络刷单、视频屏蔽广告等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问题。

  林广海介绍,2018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二审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14736件,审结13946件,年均增幅达18%;新收一、二审垄断民事案件158件,审结189件(含旧存),年均审结超60件。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了一批高额赔偿案件。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数据权益保护、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认定问题,及时审结“微信群控”等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朱理介绍,垄断案件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2008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各类垄断民事案件共计897件,审结844件,年结案量从2008年的6件上升到2020年的107件,12年间增幅达到16.8倍。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已实现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集中统一审理。

  林广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将不断破解垄断案件、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