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对37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进行集中宣判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 日前,贵州省28家中、基层法院对37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79名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
上述79名被告人中,有1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0年零10个月;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9人,其中缓刑12人,共计判处罚金135.9万元。据介绍,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被告人犯罪手段多样,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或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中奖信息及虚假博彩、网络刷单、虚构身份、冒充“大款”恋爱等多种诈骗手段,涉案金额高达8亿余元。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的违法犯罪黑灰产业链,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贵州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上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