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张文杰:本院受理原告胡文章诉张文杰、赵文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9民初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刘瑞丰:本院受理原告付艳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12月24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张坤:本院受理原告马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米各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单立军、孙玉文:本院受理原告李健与被告单立军、孙玉文、张亚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29民初1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林南仓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周礼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23民初1504号民事判决书,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赵伟:本院受理原告王代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23民初1404号民事判决书,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刘峰:本院受理龚绪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罗双龙:本院受理原告付盼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984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周日新:本院受理原告王咬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984民初17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所欠原告王咬才借款本金21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余文波:本院受理原告方阳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984民初17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所欠原告方阳春借款本金4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李永(勇)建:我院已受理原告武安市寺庄乡顿井幸运熔剂用白云岩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贺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郝秀芬:本院受理原告刘文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3民初2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河驿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康来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湖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339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福运:本院受理原告齐馨悦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345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姚伟:本院受理原告赵小满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602民初11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程砚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迎宾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754号诉状、应诉、举证、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青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迎宾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755号诉状、应诉、举证、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冠丽:本院受理原告宋文灿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3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劲勇:本院受理原告袁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王茂春:本院受理原告袁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霍亚飞:本院受理原告贺建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39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余晓东:本院受理原告杨厚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122民初13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余晓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厚云借款计人民币104167元及利息(截止2021年2月11日前利息33501元,并自2021年2月12日起以10416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至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杨厚云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53元,由原告杨厚云负担2509元,被告余晓东负担2744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侯凯:本院受理原告郑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少磊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双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南充市顾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顾慧平:本院受理原告庞在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双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周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宁丽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323民初43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岫岩法院5号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