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陈和秋)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典型案例,对当下热议的“996”等加班现象予以回应。此次发布的多起案例中,仲裁委员会对劳动者拒绝加班予以支持。

  据悉,在其中一起案例中,某快递公司规定“996”工作制,即“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被该公司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认为“996”工作制违法,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张某劳动合同赔偿金。

  而在另一起案例中,用人单位强制安排超量工作也被视为变相强迫加班,劳动者同样有权拒绝。据介绍,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员工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张某承担一名离职同事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加倍。张某拒绝后,该公司以其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仲裁委员会认为该公司已构成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裁决该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据了解,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联合开展制定指导意见、发布案例、加强信息比对等工作,不断推进裁审程序衔接和法律适用统一,更好实现仲裁与司法的高效、有序衔接,实现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