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吕梁中院——探索环资案件识别统计机制
本报讯(□王霞 李智玲)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立案庭、技术处就如何准确运用数字法院系统中的“环资平台”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对纳入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涉“山水林田湖草”、矿产资源、文物保护的物权合同、侵权类的近百种案由进行深入学习,统一了涉环资案件的确认识别标准。技术处干警讲解了如何在立案阶段、审理阶段、统计阶段运用环资平台模块,并建立了协调配合运行机制。
通过召开协调会,初步建立了立案庭、环资庭两部门联合,两级法院配合的吕梁环资案件统计模式,即:立案阶段确认是基础,审理阶段再次甄别是补充,两级法院对口部门联动。立案庭通过案由和诉讼标的物识别方式对环资案件进行确认,将案件信息录入数字法院应用系统的“环资平台”,对难以确定的案件会同环资庭共同识别。基层法院立案庭可参考中院模式,且涉环资的一审未确认案件,若进入二审程序,中院提醒一审法院及时修正,补充确认。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立案庭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同时做好对下条线指导工作,确保向上级法院报送和向有关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的精准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门化水平,为推进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