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在青海举行
本报讯(□张毓顺) 为进一步加强西部环境资源保护,提高西部环境资源法学发展水平,促进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近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和青海民族大学主办,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省法学研究所等承办,青海省法学会等协办的2021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在青海民族大学成功举办。来自全国23所高校、10余所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及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近百人与会。
本次论坛以“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建设与生态空间治理”为主题,集中围绕“自然保护地法的基本理论”“国土空间治理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立法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生态空间治理与地方环境法制建设”等议题展开研讨。论坛分别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卓玛,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德敏,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致辞,6位专家学者作了大会主题报告,16位专家学者作了专题发言、点评或与谈。
据了解,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论坛,每年举办一次。论坛自2007年开始试运行,2009年正式运行以来,始终以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为主题,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