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

  本报讯(□罗宗明 通讯员胡海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

  会上,扶绥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内涵、具体要求、违反“三个规定”行为具体情形、违反“三个规定”的责任、典型案例等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当前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阐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保障检察机关独立办案、公正司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另外,参会领导干部现场签订了《扶绥县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公开承诺书》,同时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自觉,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并将在本单位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宣传,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干警依法公正公平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