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日前,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承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法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的理论界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内涵和外延的界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类型化的标准及其方案、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标准体系及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信息化管理的最优方案等提出了诸多意见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在会上表示,本次会议一方面在于听取各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条例(专家建议稿)》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在于深入研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的相关理论问题,从而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法治轨道,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一级巡视员方军在会上表示,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我国行政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基本构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基础性框架。司法部近年也采取了诸多措施,积极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发展。本次会议专题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法问题,将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提供更好的理论资源与实践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