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社会心理领域标准发布

  本报讯(记者潘巧) 近日,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制定的我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标准——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旨在为着力形成一批设备完备、制度完善、服务优质、惠及群众广、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提供标准引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服务规范》以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为基础,重点反映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评价改进等内容。

  围绕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四大目标定位,《服务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普惠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所涵盖的心理学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与辅导、社会心态监测分析与预警等内容分别进行规范。

  在人员要求方面,《服务规范》提出了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两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硬件配置方面,明确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

  此外,考虑到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正常运行,《服务规范》从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培训、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作用发挥,对其提出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据了解,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连续3年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截至2021年2月,北京已建成121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分布在96个街道(乡镇),为近1400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提供社会心理服务。2021年将重点支持新建100个以上街道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心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街道(乡镇)。预计“十四五”期末,北京将建成500个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普惠的社会心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