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化转型完善再保险风险监管
以数字化转型完善再保险风险监管
兼谈《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之完善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再保险顶层战略管理、业务安全性监管、合同管理监管、再保险经纪人监管、精简信息报送任务等进一步完善,以加强和改进再保险业务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再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征求意见稿》,笔者提出两点修改建议。
首先,应加入数字化转型内容。目前,我国再保险在业务经营、风险监测、监督管理等方面,仍采用相对传统的模式,数字化转型进程相对较为缓慢。数字化转型是我国乃至全球保险市场的大势所趋,为加快推进我国再保险业务模式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将数字化转型作为重要目标之一,加强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数字化有效对接,提高智能分析能力,建立智能分析架构,将数字化元素嵌入我国再保险业务市场发展之中,不断推进我国再保险业务数字化转型,提升整个保险价值效率。
其次,加强再保险合同对特殊风险条款的管控。《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再保险合同管理规定,要求保险人建立再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件及时进行电子化处理。目前,再保险业务市场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国内再保险业务受国际市场影响程度也越来越高。因此,为了加强我国再保险业务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再保险业务稳健发展,建议强化再保险的数字化发展,明确对再保险合同特殊风险条款的管控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对巨额灾害赔付损失限额进行规制。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