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113破1号   本院原定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两点半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三楼大法庭召开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因2021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定于2021 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举办,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2021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期间对贵阳市部分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放假调休的通知》之规定,包括白云区在内的贵阳市属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至5月28日(星期五)放假调休。现因客观原因无法于原定时间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本院特决定延期召开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本院决定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6月22日上午十点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三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会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参会人员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欢:本院受理的原告韦家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满30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三友太科汽车配件(北京)有限公司: 原告三河三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高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崇懿:本院受理原告王梓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魏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华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红超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宋鹏、北票市东坤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李双全:原告张宇诉宋鹏、朝阳都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玉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三河)有限公司、康建发、第三人北票市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双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3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红涛:本院受理原告马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8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三河市松棋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希杰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8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冯浩桐:本院受理原告高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及合伙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合众创金投资有限公司、卓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华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宇婷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廊坊东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王美玉:本院受理原告陈磊诉你们及第三人蒋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利胜:本院受理原告三河市优速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裴文斌:本院受理原告包学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景波:本院受理原告周治学诉你与第三人三河市佳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晨:本院受理原告潘飞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迁安市西峡口铁矿、郑宝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诉迁安市西峡口铁矿、郑宝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熙静:本院受理原告郗云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奥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单莉诉河北京义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奥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8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正闩、叶庆兵:本院受理原告周桂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5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得梅: 原告张玉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724民初9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海峰、李旭东: 原告金世林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724民初90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瞿小武:本院受理原告朱红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胜关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程岩:原告刘振华、徐义勇、蒋佑庭、杨环成、李宗庭、王继志、王书超诉你、肖恒保、随州天地化工有限公司、第三人候宗友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被告肖恒保不服本院(2020)鄂1381 民初780 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肖恒保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丽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年2月20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与杨丽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平安银行已将其对债务人深圳市兆富盛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深圳市兆泰工贸有限公司、王丽萍、王军、罗志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杨丽。平安银行与杨丽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现公告要求上述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杨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473326

  杨丽   联系电话: 15914097006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