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互联网法院迎来转型升级


  本报讯(记者陈和秋)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三例来自互联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法院作为新生事物,近年来在机制探索、平台建设方面发展迅速、成效显著,接下来,互联网法院职能定位迎来转型升级,推动构建网络空间自治和行业自律的治理模式,将是互联网法院的主要工作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技术、业态、模式日新月异、层出不穷,与之相伴的新型互联网纠纷也不断涌现,传统治理模式将面临相对滞后或不适应的问题,仅依靠司法力量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庞大解纷需求。

  未来,互联网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个案裁判确立行业规范和行为标准,推动将个案裁判规则转化为立法规范、政策要求和行业自治规则,促进个体自觉、行业自律、平台自治。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作出了这方面的努力,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市版权局、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等共建“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推动建立集约化线上图片交易市场,统筹诉非衔接机制,通过裁判示范作用“一揽子”解决批量类型化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自行和解或诉前调解,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版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