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召开集采中选药品监管工作专项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为做好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近日组织召开集采中选药品监管工作专项推进会。

  会上,专家学者对集中采购政策进行解读、对集采中选药品持有人的企业特点和品种特点进行分析、对中选药品的质量风险进行研判。部分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本企业中选品种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介绍;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汇报了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强化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持续合规生产经营。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中选品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建立监管台账,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聚焦超低价中标或者降价幅度大的品种,以及中选后变更原辅包供应商、生产场地、生产工艺和批量等品种,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要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办案、投诉举报等监管手段,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不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要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医保、卫健等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效能,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守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