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金华、杨向录:原告叶纯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唐小蓉:原告李艳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柏华、何健玲:原告焦占玺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7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春富:原告向新华诉你与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燕郊开发区北蔡支行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廊坊缘道妙成商贸有限公司、陕西柯塔瀚生物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品惠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艺翔:原告王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小敏:原告李园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静:原告曲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晓芳、张慧军:原告张志清、张彦军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曹华修:原告付玉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6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陶昱竹:原告蔡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7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海朋、石广奎、陈刚、赵世印:原告三河市冠京商行诉你们与白明江、三河市捷众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乔秀平:原告陈伯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开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武旭辉:原告丁宇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木、证据副本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秦龙珍: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吕礼福: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玉宝: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敏: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爱龙: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红: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解亮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川徽:原告程德建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闫旭:原告固安县和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汤浩、吴明阳:原告王振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7月6日9时在本院小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任大利:原告沽源县鑫旺汽修(张桂斌)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24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庞海林:原告刘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4民初1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仲裁委员会公告 解开喜:本会于2019年11月20日受理的申请人曲靖市东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清算公告 巢湖市半汤镇岠嶂建筑工程队于2021年4月17日经岠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清算,现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并提供证明材料。申报债权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74 号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三楼,联系人:王伟民,联系电话:0551—82334988。
巢湖市半汤镇岠嶂建筑工程队清算组
遗失声明 李宁卫不慎遗失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证号:511108074号),特此声明作废。
偿付担保债务通知 汇程资本有限公司、重庆汇程铝业有限公司、乐森资本有限公司、CHEN WEIPING(陈维平,男,1960年4月27日生,新加坡公民,护照号码E5524307E,身份证号S2710684F):因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79亿元,汇程资本有限公司、重庆汇程铝业有限公司、乐森资本有限公司、CHEN WEIPING(陈维平)为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的前述借款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向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因借款人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约偿付债务,为此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如下:请汇程资本有限公司、重庆汇程铝业有限公司、乐森资本有限公司、CHEN WEIPING(陈维平)在本通知见报后立即按担保合同约定向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偿付担保债务。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联系人王晴,电话0431-81888539,18686681187。
债权人: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刊登的原告王萍诉宋丽霞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资产评估报告。”应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