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职业教育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中国制造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已经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4月19日《经济日报》)
职业教育蓬勃发展,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蓬勃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颁布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走上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快车道,职业教育面貌发生了格局性变化。我国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3088万人,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开设1300余个专业和10余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培养了一大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有力支撑我国成为全世界唯一拥有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服务脱贫攻坚、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制定职业教育配套法律法规,为加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职业学校要顺应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培养具备法治素养、推动实现“中国梦”的高素质新型人才,坚持把法治教育的要素植入职业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教育的素养作为师资队伍必备能力,坚持把法治教育的内容融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培育一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合格建设者。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依法规范政府在市场环境中的功能和教育责任,充分发挥教育公共政策在社会中的规范和导向作用,依法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办学模式,密切与企业、人才、劳务市场的合作,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抓手,将产教融合贯穿到人才培养教育的全过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调整专业结构,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订单”培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加快培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业教育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推进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