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家养老“向前一步” 专业照护送到家
今年北京市城六区将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本报讯(记者徐秋颖) 近期,北京市民政局出台《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养老服务床位供给,将养老床位“搬”进了家门。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今年,北京市将在城六区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北京市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共同构成北京市养老服务“三张床”,属于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床边、身边、周边”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其中“一张床”。
区别于一般在家养老,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环境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与机构床位相比,家庭照护床位没有床位费的成本压力,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协议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收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民政局还协调了卫生健康部门,将享受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老年人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范畴,提供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体检、预约转诊、开具长处方等服务。符合家庭病床条件的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家庭病床规定进行管理,提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实时结算。
据了解,具有北京市户籍居家生活并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以及属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中度失能老年人,均可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对于参与提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政策,市财政按照每床每月500元标准给予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补贴。对于申请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在进行适老化改造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享受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补贴。
据了解,2019年以来,北京市在西城、海淀、朝阳区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32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