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公告 程占辉:

  本院受理原告尹继辉诉程占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纺织路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森:

  本院受理原告胡鑫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22 民初1565号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富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马倇倇:

  本院受理原告潘梦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孟陶:

  本院受理原告李五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地址不详,多次联系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6月17日9时在夏邑县法院14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余从书:

  本院受理原告袁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825民初9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广坤、侯玉平、陈海龙:

  本院受理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借款合同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 豫1602民初48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此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钱永峰:

  本院受理原告申洪杰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7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胜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原告孙路诉被告河南胜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1年7月9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胜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原告孙路、朱振杰、任伟诉被告河南胜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1年7月9日下午15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钱进:

  本院在受理原告解新锋诉被告刘钱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1年7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堂华:

  本院在受理原告宋自立诉被告罗堂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1年7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法吉、张五星诉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鼎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红卫、李永朝: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丛台区诚信钢模板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宏燕、芦珊:

  本院受理原告张爱香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运政、王皓亮、焦岩岩:

  本院受理原告蒋劲松、张金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公告 彭晓林:

  本院受理朱真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加缘:

  本院受理蒋金贵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公告 范沾沾:

  本院受理王艳利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告 宋新于:

  本院受理原告李东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开庭前。本案定于2021年6月29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告 宋小平:

  本院受理原告冯昭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开庭前。本案定于2021年6月28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红春:

  本院受理原告董彦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开庭前。本案定于2021年6月2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告 邱静:

  本院受理原告任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开庭前。本案定于2021年6月28日11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告 石仙奎:

  彭道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承诺书等应诉材料各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毛坪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送达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毛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公告 郝洪坤、齐红暖: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高会银与被执行人郝洪坤、齐红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 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本案申请人高会银已申请评估、拍卖郝洪坤、齐红暖名下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139-1号2-14-2室不动产,现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后次日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于2020年4月14日以(2020)冀1121执保3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的你二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139-1号2-14-2室不动产,于本公告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对上述不动产拍卖情况不再另行公告,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


  减资公告

  海城众硕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81MA0XKTRH6X)经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来的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减至叁拾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出相应担保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