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将开始申报

  本报讯(徐子凡)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就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明确,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研究课题名称要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通知明确,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本次一般项目立项数预计2000项左右,包括法学、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在内的25个学科可以进行申报。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通知还明确了不得申报本次项目的情形: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连续2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通知指出,此次申报以单位为主,不受理个人申报。本次立项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本次申报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