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评选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最佳实践成果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联合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的通知》,评选10个法治人物、10件法治事件和10个最佳实践成果。

  这次评选范围是从2006年4月至2021年3月,特别是2016年4月以来,在全省引起广泛关注,在社会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对推动法治浙江建设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人物(法治人物不限于个人,也可以是群体)、事件和实践成果。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首次评选最佳实践成果。评选标准要求具有开拓创新性、工作指导性以及浙江辨识度等3个特点,在法治实践中探索出的原创的、行之有效的,具有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推动浙江省法治建设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作用,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有助于完善法律制度,有助于推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反映浙江省法治建设十五年的发展轨迹和阶段性成就,在助推“重要窗口”建设中发挥了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这次评选采取各地党委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推荐、单位个人自行推荐、社会公众推荐投票与专家评委会终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