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工作证遗失声明:本人范梦诚,男,是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于2021年1月11日不慎遗失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证,证号为GYFY0000292,该证件自遗失之日起作废。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贵州鑫盛汇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MA6H96DK5C,于2021年1月3日在宅吉路355号原(顺风汽车租赁行)门面内召开股东会商讨公司清算注销事宜,因股东黄建,赵健,饶申伟未按时参加本次会议,现登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联系公司法人(冷合强),如逾期未联系,视你们同意此次会议决议,由公司法人(冷合强)依法办理公司清算注销事宜。
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改制更名的公告:根据中央、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改制更名为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名称变更为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述变更事宜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改制前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的全部债权债务,以及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均由改制后的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继。特此公告。
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本院根据贵阳花溪青岩堡民族风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提出对其自身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贵阳花溪青岩堡民族风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2月24日指定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为贵阳花溪青岩堡民族风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贵阳花溪青岩堡民族风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4月6日前,向贵阳花溪青岩堡民族风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2号贵州金融城MAX·B座4楼;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1380850999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阳花溪青岩堡民族风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阳花溪青岩堡民族风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4月15日10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注销公告:贵州鑫盛汇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MA6H96DK5C,已解散,并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联系人:冷合强,电话:13984839620,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宝山路9号。
吴晨阳:本院受理原告黄义平与被告吴晨阳、李强传、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陈汝塘: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枫桦木制品厂与被告陈汝塘、杨秀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袁元测:原告唐付华诉被告喻明贵、袁元测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730民初178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途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尹栓西:原告龙倩秀诉被告尹栓西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730民初1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川:原告贵州鸿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730民初20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罗春露、罗甸县烨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坝分理处与吴金华、罗春露、罗甸县烨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黔2701民初5412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曹大乾: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龙明山: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与被告龙明山、贵州韦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禁毒知识宣传卡、程序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曹凤明:原告付仁宇诉你及苏情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81民初4984号民事上诉状,上诉状主要内容:1.请求依法撤销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20)黔0181民初4984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上诉金额11525.13元);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李青:本院受理原告刘继光诉你(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金融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和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罗心花:本院受理原告徐德顺诉你及被告程相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2411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贵安新区深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巨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03民初2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邓天波:本院受理原告陈家根与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邓天波、汪东升、陈兰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安新区贵远创富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应云霞诉与你方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03民初2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陆正青、周雯:本院受理原告郑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罗艳:原告姚家毅与被告罗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117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罗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姚家毅借款本金644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起按年利率6%标准,计至本金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明海林:本院受理的贵阳小河区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明海林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02执4271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明海林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238426.18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其等价值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二、提取被执行人明海林的收入以清偿上述债务。三、被执行人明海林应支付的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另在诉讼中,本案保全查封了明海林名下位于贵阳市经开区黄河路42号碧园花城1栋1号幢1单元20层5号房屋。现责令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不履行,请至本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逾期未至,本院将依法指定评估拍卖机构,评估拍卖上述财产以清偿本案的债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赖迪: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黔0102民初561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贵阳小河区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02执2707号执行通知书。裁定书载明:一、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代偿款人民币158842.44元及利息(2015年12月2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代偿款还清之日止)。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公告费300元、案件受理费3652元、保全费838元、执行费2354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赖迪: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黔0102民初561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贵阳小河区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02执27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赖迪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款165986.44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被执行人等价值的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二、提取被执行人赖迪收入清偿所欠申请执行人贵阳小河区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65986.44元的债务。三、被执行人赖迪应支付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支付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据此法院于2020年6月2日查封赖迪名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经开区黄河路42号碧园花城4栋4幢1单元19层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Y1004249)房屋一套,现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逾期未履行,本院将评估、拍卖、变卖你所有的上述房屋,且责令你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至本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逾期未至,本院将依法指定评估、拍卖机构。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扶学义、陈冠廷、谢才瑜: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铝厂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顾建民:原告罗淑与被告顾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90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顾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罗淑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标准从2018年4月1日计至本金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黄强:本院受理原告谢雨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02民初124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何成友:本院受理原告袁光清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403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州华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唐晓东、罗冬梅: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友联机汇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81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贵州友联机汇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华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协议》;二、限被告贵州华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友联机汇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山猫牌挖掘机一台(型号:E20,设备编号:B3BL14726,发动机编号:4HU9349);三、限被告贵州华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友联机汇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金16000元及违约金(截止2020年3月14日违约金为7231.48元,从2020年3月15日起,以1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的标准计算,直至租金付清之日止),唐晓东、罗冬梅对此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贵州友联机汇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8元,减半收取1504元,由被告贵州华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唐晓东、罗冬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杨汉琼: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被告杨汉琼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垫付的保险赔款16859.8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1974.05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前述款项合计金额即18833.91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4日起至被告实际赔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7月31日为4030.46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81民初6146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罗宗義:原告刘小波与被告罗宗義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汪啟华:本院受理(2020)黔0103民初14189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10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智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双禄钢模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智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彭茂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彭宏华:本院受理李文先与李文文、彭宏华、曾先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2730民初2964号,因你拒收法院专递邮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刘洪启、许英: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刘洪启、许英、贵州鲁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做出(2020)黔0103民初10808号民事判决书,现贵州鲁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间依法提出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林鹏:本院受理原告贺福友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23民初12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虎:本院受理原告黄大芬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23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马靖、艾莹莹、李晓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都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马靖、艾莹莹、丁松、李晓东、杨强、贵州荣欣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701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林云、李晓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莫兴芝、林云、徐振宇、丁松、李晓东、杨强、贵州荣欣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701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李晓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中田、张国英、贵州荣欣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丁松、李晓东、杨强、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2701民初5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李晓东、吴长海、李兴军、贵州巨通顺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巨通顺贸易有限公司、贵州荣欣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丁松、李晓东、杨强、李兴军、吴长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2701民初3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